台州市人才公寓拟入住名单公示 | 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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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台人才领〔2017〕4号),申请人郑士龙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,发现问题,请及时向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反映。 一、公示时间和网址: 公示期限:2017年9月14日—2017年9月20日;共5个工作日 二、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:0576-88582118 邮箱:fuwutz@163.com 三、人才公寓入住申请条件: 1.符合《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台人才领〔2017〕4号)中的申请入住对象。 2. 申请人须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3年以上,申请人及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没有个人房产,且没有享受过房改、经济适用房政策以及人才购房补助资金。 台州市人才公寓拟入住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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